《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报告》通过专家论证2008/11/30
7月3日,国家林业局《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报告》在京通过专家论证。
专家论证认为,该报告分析了生物质燃料的发展趋势,提出了林业生物质利用的重点领域,科学测算了林业生物质原料、土地资源潜力,比较了林业生物质发展的常规目标和积极目标,运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原理,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,符合我国林业生物质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。
专家论证认为,报告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,可作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、决策、管理和项目开发的重要依据。建议在此基础上,尽快研究制定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,积极组织实施。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扶持“生物质能源林”发展
6月8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了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8〕10 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共5章21节。
《意见》第四章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”,提出“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”,建立造林、抚育、保护、管理投入补贴制度,对森林防火、病虫害防治、林木良种、沼气建设给予补贴,对森林抚育、木本粮油、生物质能源林、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。
专家论证认为,该报告分析了生物质燃料的发展趋势,提出了林业生物质利用的重点领域,科学测算了林业生物质原料、土地资源潜力,比较了林业生物质发展的常规目标和积极目标,运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原理,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,符合我国林业生物质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。
专家论证认为,报告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,可作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、决策、管理和项目开发的重要依据。建议在此基础上,尽快研究制定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,积极组织实施。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扶持“生物质能源林”发展
6月8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了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8〕10 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共5章21节。
《意见》第四章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”,提出“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”,建立造林、抚育、保护、管理投入补贴制度,对森林防火、病虫害防治、林木良种、沼气建设给予补贴,对森林抚育、木本粮油、生物质能源林、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。










